一、境外来(返)蔺人员管理
对所有从口岸入境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实行口岸14天集中隔离和到家后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在居家隔离期第2天、第7天完成核酸检测,其中第7天应采集两份鼻咽拭子,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不同检测机构检测。
从省外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蔺人员:
凡到达我县时入境时间不满21天的,应由属地乡镇(街道)实行居家隔离直至满21天;隔离期间实行第2天、第7天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各乡镇(街道)要安排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医务人员做好核酸采样送检和开展居家隔离期间健康监测(每日测量2次体温,开展发热、咳嗽、腹泻等相关症状监测,做好记录)。
二、风险区未划定时人员管理
国内已经发生疫情的地方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管理,对14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蔺人员,进行社区排查和交通管控排查,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报告的应在24小时内就近完成核酸检测,在报告还未出来前,纳入社区管理,就近居家健康监测至离开疫情发生地满14天为止。
三、已经划定风险地区人员的管理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在24小时内完成区域协查和红黄码人员排查管理。
(一)“红码人员”的管理
需要采取禁止出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的人员。
1、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2、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3、入境人员。
4、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5、应急处置疫情期间,其他需要紧急追踪隔离管理的高风险人员。
红码人员按规定结束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后期健康码转为“绿码”。
(二)“黄码人员”的管理
需要采取限制出行,限制进入民政服务机构、校园等重点场所。如持有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体温正常、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如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就近核酸检测或查验有效核酸阴性证明后纳入社区健康监测管理的人员。
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蔺返蔺人员实行居家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区满14天,属地卫生院安排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达不到隔离条件的一律在县上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每三天完成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隔离期间,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在核酸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居家隔离人员管控
居家隔离人员应单独或单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不外出,不聚集,日常生活、用餐应在隔离房间,不与家庭成员接触、不共用生活用品,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