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明确优粤佛山卡T卡申领对象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粤佛山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19〕13号)第七条规定,“在我市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色人才,不受国籍、户籍、身份和年龄等限制,可申领优粤佛山卡T卡:(一)市内创客、民间艺术家、民间优才。(二)其他经有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定的具有特殊技能的特色人才”。现对《优粤佛山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中T卡申领对象明确如下:
一、项目累计获得风险投资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创新、创意、创客人才或团队的核心成员(每个团队每年限申报2人)。
二、获得佛山市区级“大城工匠”、“大工匠”等同类型奖项。
三、近5年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传统工艺、体育、广播电视领域获得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入选奖或优秀奖及以上奖项。
四、近5年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传统工艺、体育、广播电视领域获得省、部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五、近5年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传统工艺、体育、广播电视领域获得佛山市市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六、近5年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传统工艺、体育、广播电视领域获得佛山市区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七、近5年创作的成果或作品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类期刊中发表过2次。
八、近5年创作的成果或作品获得佛山市区级文联“金凤奖”。
九、为申报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每项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不多于3人)。
十、经中国文联、广东省文联推荐的协会会员(每个协会每年推荐限3名)。
十一、具有农业经理人职业技能证书,且从事相关工作领域者。
十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
十三、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证书,且从事相关工作领域者。
十四、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证书,且从事相关工作领域者。
十五、其他经佛山市市级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各区组织人社部门认定、评定的特色人才。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优化优粤佛山卡T卡申领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20〕14号)不再执行。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