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台州天台县发布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当前我县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很大。为持续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经天台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标准
(一)提供密接、次密接、时空伴随(即与确诊病例有同时空交集)且未纳入管控人员信息的,经查证后每条奖励1000元。
(二)提供近14天内来自上海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所在县(市、区)且未纳入管控人员信息的,经查证后每条奖励800元。
(三)发现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在外流动,经查证后需落实管控但未落实管控的每条奖励500元。
(四)提供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期间故意逃脱或私自外出人员信息的,经查证每条奖励200元、100元。
(五)发现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洗浴中心、足浴店、美容院(养生馆、SPA馆、艾灸馆、美甲店、汗蒸馆、推拿馆)、桌游室(剧本杀、密室逃脱)、游泳馆、健身场所、台球室、网吧、电竞店等密闭场所不按规定暂停营业的,经查证后每条奖励100元。
二、有关说明
(一)线索提供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受理后的线索信息经查证属实,且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尚未掌握、未采取防控措施的,及时予以奖励。
(三)同一线索,两人及以上提供有效信息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者。
(四)对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线索所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奖励。(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天台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说明。
三、线索提供方式及施行时间
市民可拨打各乡镇(街道)防控办联系电话提供线索,线索内容需包括当事人姓名、工作单位、住所地址等详细情况。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结束时间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6-83712345
天台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