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公租房及租赁补贴申请流程一览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1)申请表包括:
1.《临沂市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收入及财产申报表》;
2.《临沂市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承诺书》;
3.《临沂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认定书》;
4.《临沂市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收入及财产核定委托书》;
5.《临沂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请表》(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填写)。
》》申请表:点击下载
(2)其他申请材料: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到不动产相关业务部门签订备案);
5.机动车手续;
6.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材料;
7.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证明,以上均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3)申请人在填表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入审核认定流程。
(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初审
申请受理后,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将受理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信息进行张贴公示,申请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区住建部门进行复审等相关工作。
2020年前需要复审人员的相关材料应在受理期满后两个工作日报送至各区住建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三)各区住建部门把相关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复审后报送至民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
民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区住建部门接到返还数据后,进行整理确定合格人员及不合格人员。经审核不合格的,区住建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人相关情况。经审核合格的,在各区政府(管委会)网站上给予公示,申请人可在户口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网站自行查询。
(四)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及租赁补贴发放
由区住建部门联合民政部门审核公示后,汇总报送至市住建部门。在有空余房源的情况下,组织实物配租分配。申请实物配租轮候期间,采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方式进行保障,补贴发放结果由区住建部门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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