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实施方案
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汶上县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实施方案》,对在我县购买家庭乘用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汽车专用消费券,激发居民的购买热情和消费意愿,实现政企优惠让利的叠加效应以及提振公众消费意愿、帮助企业正常经营、促进市场回暖和经济复苏的多重效果。
一、活动主题
惠民生、促消费、稳运行
二、活动名称、时间及参与范围
(一)活动名称:汶上县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日期,参与 “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通过云闪付APP申领汽车消费券的日期应为2022年6月13日至6月30日。
(三)参与范围:
1.汽车零售企业条件。我县参与“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消费券核销的企业:济宁宣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宁长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申科易购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济宁圣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
2.车辆条件。在上述4家汽车零售企业购置的家庭乘用汽车(泛指7座及7座以下非营运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二手汽车及营运汽车、货车、特种车除外),发票开具方为上述4家汽车零售企业。
3.领券主体。汽车消费券发放期间内购买家庭乘用汽车,且参与“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通过云闪付APP申领汽车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
三、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一)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
对在汶上县内购置新能源家庭乘用车、燃油家庭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在享受《“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实施方案》(济商务字〔2022〕47号)规定的惠民政策外,我县再另外发放每辆2000元家庭乘用汽车专用消费券。(二)汽车消费券发放方式
1.申请流程
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工作人员指导购车的个人消费者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汽车销售合同,购车的个人消费者签署的《“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领取承诺书》(自己留存的一份);
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需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开具日期须为2022年6月13日至6月30日,早于或晚于该时段无效。(用于判断是否活动期内);
③购车用户身份证:复印件须有人像面、国徽面(用于判断购车的个人消费者身份真实性)
④车辆外观照片:车辆正前方外观照片,车牌为绿牌或蓝牌且清晰可辨识;
⑤机动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业(用于判断车辆使用性质);
⑥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须为空白(用于判断是否为二手车);
⑦云闪付APP领取汽车消费券证明:云闪付“我的”界面截屏,消费券申领状态界面截屏,申领成功的“我的红包”截屏。
2.审核流程
县商务局按照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退回后再行申请的按照其最后一次成功递交材料的日期及时点认定),审核通过后,依次向审核通过的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
3.发放规则
消费券发放遵循“先申先审、先过先得”的原则,本次发放消费券100张,面值2000元,直至100张消费券用完或到2022年7月15日止。
(三)使用规则
1.汽车消费券使用范围:领取汽车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本次活动的济宁宣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宁长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申科易购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济宁圣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4家车企内使用。
2.汽车消费券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根据应付金额等额抵扣,不设最低消费。
3.已发放的汽车消费券使用日期截止2022年7月31日,逾期及遗失均按作废处理。
(四)结算规则
1.参与本次活动的4家车企凭收回的消费券,于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到县商务局进行核算,逾期及遗失均按作废处理。
2.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形,县商务局可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
四、联系方式
汶上县商务局市场运行科
地址:国防大厦405室
电话:721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