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6月25日起,宿迁市执行以下防疫政策:
1.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境外来宿复工复产“快捷通道”人员,按要求落实闭环管理健康监测。
2.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积极配合做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3.低风险地区来(返)宿人员自由流动。
4.对于有疫情地区,高校内如没有疫情、学校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所在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不再进行集中隔离,到家后实施7天健康监测。
5.各类重点人群要按照应检尽检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核酸检测。
6.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疫情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7.市民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
广大市民和来(返)宿人员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全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宿迁市:84389397
沭阳县:83998120、83592165(卫健)
泗阳县: 85286907、85212158(卫健)
泗洪县: 88352977
宿豫区: 84465651、84465965(卫健)
宿城区: 80909592、88259180(卫健)
宿迁经开区: 88859000
市湖滨新区: 80986813
苏宿工业园区: 88256665
市洋河新区: 82668115(白天)、82668150(夜间)、82668306(卫健)
(本消息来自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