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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后,在嘉兴骑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后果,法规是怎样规定的呢?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浙江省嘉兴市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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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非标 电动自行车 浙江省 交通管理 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