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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洛阳拟征收第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启动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5 06: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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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2年度第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2〕37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李村镇李东社区等7个社区(村)集体农用地30.5095公顷(其中耕地20.9312公顷、园地1.8581公顷、林地7.3245公顷、其他农用地0.3957公顷)、建设用地7.7801公顷、未利用地1.2068公顷。以上共计39.4964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2年度第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玉泉街、西至咸宁寨街、南至白塔路、北至新源路;

  地块2:东至柿园街、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申明路;

  地块3:东至咸宁寨街、西至规划路、南至高铁大道、北至枫叶路;

  地块4:东至柿园街、南至司马光路、西至武屯街、北至梁村路;

  地块5:东至创新街、西至李村大街、南至吉庆路、北至劝学路;

  地块6:东至李村大街、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白塔路;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工业用地、教育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李村镇新民村集体土地7.3290公顷,其中农用地4.3423公顷(耕地2.1008公顷、林地2.17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709公顷)、建设用地2.9468公顷、未利用地0.0399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袁付社区集体土地1.094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3264公顷、林地0.7491公顷、其他农用地0.0186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武屯社区集体土地0.880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8479公顷、未利用地0.0330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南寨社区集体土地4.231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2836公顷、林地1.9474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李东社区集体土地1.9813公顷,其中农用地1.7250公顷(耕地1.7245公顷、园地0.0005公顷)、未利用地0.2563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偏桥社区集体土地18.0844公顷,其中农用地17.2068公顷(耕地13.9730公顷、园地1.8576公顷、林地1.1836公顷、其他农用地0.1926公顷)、未利用地0.8776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杨湾村集体土地5.8957公顷,其中农用地1.9103公顷(耕地0.5229公顷、林地1.2738公顷、其他农用地0.1136公顷)、建设用地3.9854公顷;

  伊滨区管委会拟组织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伊滨区征迁处、李村镇政府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其他事项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伊滨区管委会拟召集区信访局、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李村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社区(村)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2年6月24日

THE END

TAG:李村  东至  农用地  洛阳市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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