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疫情通报,全文如下:
感染者:金某某,男,50岁,为在管健康监测人员,10月25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根据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1日-22日
在维也纳酒店(长沙高岭店)健康监测,未外出。
10月23日
10:03 从维也纳酒店(长沙高岭店)乘私家车到青竹湖街道书香里采样点核酸检测,采样后返回青竹湖大道621号住所,未外出;
13:30 骑电动车到太阳山小区,在380生活超市购物,后返回住所;
18:18 乘私家车到太阳山小区,在乐尔乐批发超市购物并在周边活动;
20:37 乘私家车返回住所。
10月24日
09:00 乘私家车到青竹湖街道书香里采样点核酸检测,采样后返回住所;
16:40 乘私家车到菜上老君保利林语店(桐梓坡西路408号)就餐;
19:00 步行到若比邻社区4楼(桐梓坡西路408号);
19:20 乘私家车返回,在车内等待至闭环转运。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和采样,检测结果待出,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外省入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在第一入长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长第3天再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新疆、西藏、宁夏、青海等地旅居史货运司乘人员来长,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落实从入长点到卸货点的全程闭环,不得在长滞留;短时间不离长的,须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长沙市开福区在健康监测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