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发展实际,将非台州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条件调整如下:
(一)随迁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台州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
(二)随迁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台州缴纳社会保险。
(三)随迁子女在台州的初中学校有3年完整的学籍,且就读至毕业。
随迁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时,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不符合以上条件、初中学籍在台州的随迁子女可以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简称中考),但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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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