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省商务厅印发《全省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
发放汽车惠民促消费资金5000万元,激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
活动时间:原定于9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省级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受疫情影响,决定推迟全省汽车促消费活动,具体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活动内容:按照“省统筹安排、市组织实施、企业积极参与”的原则,统一促消费政策、统一活动时间、统一补贴标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开展新车促销、以旧换新、汽车下乡、新能源车推广等系列活动;
适用对象:补贴对象为全省居民;参与补贴活动的汽车品种为7座(含)以下家用轿车(含非营运皮卡);
补贴标准:以新车成交价格计算,每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补贴1000元;每购1辆10(含)至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每购1辆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汽车以旧换新,在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00元;
补贴方式:具体补贴方式,各市和雄安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自主选择确定发放消费券、赠送加油卡或直接补贴等方式。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