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空军飞行员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2.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未佩戴过角膜塑形镜(OK镜),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3.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4.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5.品学兼优,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招一本线。
二、选拔程序
1.初选(2022年9月-2022年11月)。由招飞中心会同各级教育部门开展宣传发动、现场报名,并组织身体基本条件筛查,报名表下载:点击查看
2.复选(2022年12月-2023年1月)。由招飞中心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的考生,组织进行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3.定选(2023年3月-2023年6月)。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医学选拔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的考生方可投档,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招飞计划,依据高考成绩、体格检测结果、心理选拔评定等级等情况,按照空军明确的录取原则综合择优录取。本省上线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的,跨省调剂录取。
三、培养模式
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
(一)军事高等教育模式。
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授予空军少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它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二)“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
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1.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从招收的理科类(或选考物理)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综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2.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