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银川市贺兰县解除临时管控措施通知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批准,贺兰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0月26日0时起,对县城区域(贺兰山路以北、凤凰街以东、贺兰县北环路以南、习岗街以西)、贺兰工业园区(德胜片区)无疫小区、低风险区解除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撤除贺兰县域范围内各类临时路障卡口,保证道路通畅,居民可跨区域有序合理流动。严格高速公路卡口(银川北、绕城北主线、贺兰山东路、四十里店卡口)查验,对自治区以外来(返)贺人员严格落实“落地”抗原+核酸检测和“三查一扫”措施(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有7日内区内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贺人员,闭环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有7日内区内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贺人员,严格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措施,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须居家健康监测。对其他县外来(返)贺人员严格落实“三查一扫”,在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报告,并严格遵守各项管控措施。
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县内高风险区继续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各项防控措施;中风险区继续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各项防控措施;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不聚集、有序流动要求,只开放一个出入口。各小区(村)继续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三查一扫”及各项防护措施。
三、县域内的城乡班车、公交车、出租车有序恢复运行,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健康监测。倡导使用无接触式支付方式,接纳乘客数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三查一扫”及各项防护措施。
四、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实行“两点一线”管理,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日常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三查一扫”措施,单位食堂暂停集中就餐。县内人员非必要不前往其他县区。
五、有序恢复民生服务场所营业,全县农贸、集贸市场和商超、药店、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室外部分)、粮油店、银行、加油站、理发店、便利店等民生服务场所申领张贴场所码、严格消毒消杀后恢复营业。面积较大的场所,要分区设置二级场所码,未申领场所登记码的一律不准营业。允许开放的场所及行业要严格落实承诺、验收制度,未经行业监管部门验收合格的,不允许营业。恢复开放的场所,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同一时间段限流75%,严格落实“三查一扫”等防控措施,做好环境通风消杀等防控工作。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商场、超市、药店推荐顾客自助扫码支付结算、无接触式服务,减少聚集,缩短排队时间;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不开放堂食,只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
六、暂缓开放非生活必需的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公众娱乐休闲场所(电影院、KTV、网吧、酒吧、棋牌室、足浴店、洗浴中心、茶馆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中心、彩票站、婴幼儿托管服务机构和各类培训、中介机构等) 、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等)暂不开放。
七、全县职业院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继续实行线上教学,恢复线下教学具体时间以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八、全县养老机构、福利院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持续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继续停止非必要的探视活动,严格落实场所内所有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具体开放时间以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九、各类建筑工地、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复工复产后,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筑工地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不具备封闭条件的暂不恢复施工。各类企业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职工吃住在单位,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等严格执行消杀制度,货物原料无接触查验出入。不具备封闭管理条件的,严格实行职工“两点一线”统一集中住宿、闭环管理,严防企业职工与其他社会人员交叉。
十、继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聚集性宗教活动;暂停举办各类宴会、演出、培训、促销、展销、广场舞等活动。各单位、企业原则上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减少人员聚集。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所有参与人员须落实“三查一扫”(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个人防护。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
十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制度,落实首诊负责制,落实“三集中一有序”工作要求。集中隔离场所人员、高风险区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密接、次密接)、红码人员、危急诊重急救人员在县人民医院(红区医疗定点医院)就诊。中风险区人员、封控小区单元楼人员、黄码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县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黄区医疗定点医院)就诊。其他人员在宁夏国良医院(低风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各类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感冒等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及时推送社区(村)和有关部门。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十二、坚持解封不解防,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畅通“12345”市民热线等群众诉求通道,做到24小时接听服务,即时转办、当日办结、回访有效。做好社会面困难党员、失业人员、低收入家庭及残疾人员、孤寡老人、妇女儿童、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帮扶工作。请广大居民珍惜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坚持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餐、不聚集,共同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十三、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行程、拒不配合隔离,居家期间随意外出以及不配合、不执行防疫规定的各种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恢复开放的各类场所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执法检查,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未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贺兰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