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30人(战斗员20名、B照及以上驾驶员10名),岗位包含但不限于:驾驶员、战斗员、通信员、文书等岗位,主要从事消防救援、防火巡查等工作。
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一)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符合政审要求(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证明)的男性公民。
(二)身体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标准和条件,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军事化管理的男性青年。
(二)年龄在 18 周岁至 26 周岁之间的男性,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退出消防员可放宽至30周岁;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发放的 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35 周岁),具备计算机操作、机械维修、烹饪(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以及体育特长生等专业技术人才优先录取。
(三)身高 165 厘米以上,身心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色弱。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有拒服兵役、受过部队处分的;
3、曾被公职机关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工作性质
录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积极参加业务理论学习和体技能训练,随时投入灭火和抢险救援行动。
录用后按岗位月工资 5000-7000 元(含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岗前考核观察2个月。岗前考核观察期工资 3000 元/月(含个人缴纳部分),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实行 24 小时驻队执勤,每月休息 8 天,每年带薪公休假 5 天,由单位领导审批。
可加入本单位工会,全年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工作期间单位提供食宿(参照消防员标准),按规定发放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装备。
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属四个消防站分别为,长安路消防救援站、胜利路专职消防站、经济开发区专职消防站、临港产业区专职消防站,具体工作地点由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定,报名人员服从分配。
报名时间、地点
凡符合条件人员,请持相关资料,于2022 年 10月 12日—2022年 10 月 27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5:50),到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
报名地址:灌云县伊山镇长安大道2号。
单位联系人:徐瑞 副站长
联系电话:15189011972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携带资料: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四)近期免冠 2 寸彩照 2 张;
(五)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普通高校 2022 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且必须在 2022 年 7月 3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六)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如学位证书、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七)其他相关能证明自己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效材料(如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等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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