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游仙区人民政府批准,游仙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用于履行消防应急救援、日常性防灭火、消防宣传和便民服务等工作职责。现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游仙区消防救援大队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条件、统一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
驾驶员5人(须持有B2以上驾驶执照);
报名时间
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消防救援工作。
2、身体素质好,服从指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男性公民。同等条件下,具有灭火和消防救援经验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民兵、党员、生态管护员、返乡大学生、熟悉当地林区地形地貌以及气候特点的人员优先招聘。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具有车辆驾驶、机器车辆维修等专业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并可适当放宽条件。
4、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愿意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大面积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6、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道德品行良好,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7、具有火灾扑救和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有重大民事纠纷尚未解决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火灾扑救和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工资待遇
(一)招聘人员的工资标准根据岗位和实际情况确定。人员录用后将进行试用及集中训练2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19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队员工资为3500元/月至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二)单位按相关规定负责购买五险一金、并购买商业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队员伙食、住宿和服装,统一配置供给。
(四)队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和准军事化日常训练管理制度,每月休息6至8天。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投递个人资料,其中包括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驾驶执照等)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面试时将进行体能测试。如需详细咨询相关情况,请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现场咨询(节假日正常上班)。
地点:游仙区消防救援大队二楼(游仙区游仙东路10号)。
联系电话:0816-2135119;
签约
经面试、体检、政审、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注意事项
所有人员参加报名时须确保本人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出示天府健康码及48小时核酸报告。
工作地点
游仙高新区专职消防救援站、游仙石马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游仙魏城镇专职消防救援站。
截止时间
招聘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