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关于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近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南康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近期常态化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核酸检测
(一)普通人群“三天一检”。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对普通人群“三天一检”工作。采样点及采样时间以各乡(镇、街道)发布为准。视疫情形势适时调整并及时发布通告。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所有外地来(返)康人员必须在抵达南康后3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采样(含“落地检”),后续严格落实每48小时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将被赋黄码,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1.“一天一检”: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
2.“两天一检”: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密闭场所和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口岸管理服务人员、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
(四)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每天核酸抽检33%。全区在校师生员工在所在学校内按不少于33%进行抽检,在学校临时采样点采样。
二、切实加强重点场所、重点机构管理
(五)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等,严格执行“一测一扫三查验”,即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坚持“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无异常、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进入。发现“红、黄码”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属地研判,“红码”人员即送至集中隔离点再研判,“黄码”人员须第一时间落实核酸检测,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完成五天四检。
(六)广大市民要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2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在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前提下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七)请您密切关注官方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发布不利于防疫工作的图文、短视频等作品,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不落实核酸检测频次人员出行将受限,对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行程信息、不配合随访排查、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行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康区核酸采样点如下:
南康区新增城区便民核酸采样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7:00-10:00、下午17:30-20:00。
南康区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采样便民服务点
上班时间:
1.主城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其他乡镇:上午9:0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