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风险区域相关防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西宁市于10月23日0时,将合作巷2号宏园二区12号楼;南川东路85号矿建小区37号楼;红十字医院家属院5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将宏园二区12号楼以外楼栋;南川东路85号矿建小区34、35、36、38号楼划定为中风险区。10月25日0时,将总寨镇海湖花园9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将总寨镇海湖花园9号楼以外楼栋;南山路21号院2号楼、6号楼以外楼栋划定为中风险区。10月26日0时,将南川西路元树巷3号楼;香格里拉7期6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
期间,城中区指挥部成立中高风险区工作专班,严格落实高风险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有序开展生活物资保障、居民医疗服务、消毒消杀等工作。目前,已对合作巷2号宏园二区风险区进行7次人员采样、2次环境采样,结果均为阴性;对南川东路85号矿建小区、红十字医院家属院5号楼风险区进行7次人员采样、1次环境采样,结果均为阴性。对总寨镇海湖花园风险区进行7次人员采样、2次环境采样,结果均为阴性;对南山路21号院风险区进行6次人员采样,结果均为阴性。对南川西路元树巷3号楼、香格里拉7期6号楼进行7次人员采样、2次环境采样,结果均为阴性。
经过综合研判,决定自11月2日14时起,将宏园二区12号楼;南川东路85号矿建小区37号楼;红十字医院家属院5号楼;海湖花园9号楼;南川西路元树巷3号楼;香格里拉7期6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区;将宏园二区12号楼以外楼栋;海湖花园9号楼以外楼栋;南川东路85号矿建小区34号楼、35号楼、36号楼、38号楼;南山路21号院2号楼、6号楼以外楼栋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我市将继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省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