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90号通告
10月28日0时至24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在隔离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
均系10月27日第188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接,在隔离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
住址为昆山市玉山镇雍景湾西苑。
经流调,该人员隔离前涉及的重点场所和点位:玉山镇玉杨路299号。
无症状感染者2:
住址为昆山市玉山镇景轩花园。
经流调,该人员隔离前涉及的重点场所和点位:玉山镇五联路228号、玉杨路366号、天猫小超市(五联路店)、巴比馒头(鹿城路店)、桐喜桐赫蔬菜生鲜超市(万步路店)、唐天宣超市(万步路店)。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
系10月28日第189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4的密接,在隔离中发现。住址为昆山市周市镇黄金海岸花园。
经流调,该人员隔离前涉及的重点场所和点位:江南茶韵(柏庐北路店)、玉杨路366号、罗萱服饰店(紫竹路店)、孙记牛肉汤店(紫竹路店)、菜鸟驿站(黄金海岸店)、大宁菜场(白塘路)。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相关场所和目前排查到的有关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接到外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次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请立即拨打“12345”或“110”或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等,特别是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枣庄市,山西省大同市,青海省西宁市,陕西省西安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邵阳市,安徽省合肥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南省郑州市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苏州人员,提前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 (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省外来(返)人员实施3天3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宾馆、酒店、民宿、过夜浴场等住宿业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责任,督促提醒省外来(返)人员开展“落地检”和“3天3检”,发现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
对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将进行赋“黄码”管理。
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主动参与区域核酸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