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关于继续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128号)
在省、市指导支持和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区“1012”疫情已得到遏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任务依然艰巨。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具体安排按照教育部门通知执行。驻地大中专院校继续实施封闭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继续停止线下教学,托管、托幼机构继续暂停服务。
二、公安司法监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康复机构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严控探视探访,严格人员管理。
三、娱乐场所(KTV、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等)、电影院、室内游泳馆、剧院、酒吧、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店、美容按摩院、美发店、洗浴中心、室内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继续暂停堂食。
四、各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保持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参与聚餐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行业检测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必检”。
五、跨省(市)来(返)花人员,应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提前进行申报,抵花后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和酒店报备,自觉落实落地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落实“三天三检”要求。各酒店、宾馆、公寓、民宿、日(时)租房等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扫场所码、查核行程码,对来(返)穗的要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
六、各村(社区)、物业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避免人员聚集,减少跨区流动,加强人员出入管理,落实扫场所码、测温等措施,查验健康码和疫情期间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督促规范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
七、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全区大型会议、培训、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八、增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要求,按照所在镇(街)、村(社区)通知,有序参加核酸检测。积极参加新冠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咽痛、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九、发现健康码异常等涉疫风险提示时,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十、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作出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