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借阅(复印)流动人员档案材料
一、事项编码
借阅(复印)流动人员档案材料
二、适用范围
在本中心办理存档后,因工作需要,复印或借用档案中的有关材料(复印或借用材料包括报到证、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入伍、退伍、入党志愿书等)借用党组织材料时须有接收材料党支部出具的调档函。
三、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四、设立依据
《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五、受理机构
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六、决定机构
中共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
七、办理条件:
已在本中心办理存档的流动人员
八、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存档合同 | 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纸质或电子版 | 无 |
2 | 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纸质 | 无 猜你喜欢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