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重庆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重庆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日0时起,对重庆高新区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巴福镇西城新苑2期13栋,金凤镇凤祥居C区2栋,金凤镇金凤苑A区A1栋和A7栋,金凤镇金凤佳园A3栋,西永街道华润置地润西山A区7栋,金凤镇凤苑路14号附1号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 实行管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严格做到足不出户。
2. 经营场所一律关闭。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6. 临时管控期间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检测频次。
7.自10月30日以来,离开上述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居家隔离,“三天三检”。
二、对巴福镇西城新苑1期和2期(除2期13栋外),金凤镇凤祥居B区和C区(除C区2栋外),金凤镇金凤苑A区(除A1栋和A7栋外)和B区,金凤镇金凤佳园A区(除A3栋外)和B区,金凤镇凤祥居A区,金凤镇凤苑路14号附108号和附65号,西永街道华润置地润西山A区(除7栋外)和B区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6.在实施管控后暂定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筛查,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和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管控措施。
7.自10月30日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重庆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