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自2022年11月8日12:00时起,将秀山县部分区域划定为高中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5个)
(一)划定范围
中和街道锦绣名邸3栋;
中和街道汇豪世纪3期3栋3单元;
中和街道秀山毛力内科诊所;
中和街道阳光大院西院2栋2单元;
乌杨街道乌杨社区第一安置点13栋1单元。
(二)管控措施
1.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严格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防控办公室协调安排,实行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天上午、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填写健康监测登记表。
6.在实施管控后前7天连续开展7次核酸检测,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再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后续检测频次根据疫情形势确定。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中风险区(5个)
(一)划定范围
中和街道锦绣名邸(除3栋外的楼栋和商铺);
中和街道汇豪世纪3期3栋(除3单元外的单元);
中和街道上奥中心1期4栋;
中和街道阳光大院西院(除2栋2单元外的楼栋和商铺);
乌杨街道乌杨社区第一安置点13栋2单元、3单元。
(二)管控措施
1.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6.在实施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后续检测频次根据疫情形势确定。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秀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