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的通告
2022年11月2日,我市接到外地协查函,1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在盐城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10月31日在宁靖盐高速泰兴广陵服务区有行程轨迹。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现将该阳性感染者在我市行程轨迹公告如下:
该人员10月31日上午8:00乘坐大巴(豫G59662)进入广陵服务区西;
8:04下车,下车后从西区通过地下通道前往东区,在东区等车处室外花坛上休息,期间与一卖表商贩接触10分钟(经初步判定该商贩为密接人员,看到此公告请立即主动向社区报备,如有市民掌握此人信息,请立即拨打下方联系电话);
8:44-8:48进服务区主楼内上厕所;
8:48-8:53在监控区外无人处抽烟;
8:53在服务区空地处等车;
9:07登上大巴车(浙F38990);
9:28分该大巴车离开广陵服务区。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泰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提示广大市民:
1.与上述阳性感染者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请立即向单位或居住地村委会报告,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接种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但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4.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523-87659363
泰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