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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许县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的通告2022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13 17:03:39
The Beginning

  为积极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有效缓解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生活压力,切实是广大群众享受政策红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有关规定,先将通许县范围内住宅类商品房及非住宅类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1.补贴人员:凡在我县辖区内购买住宅类、非住宅类新建商品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2.补贴对象:本次商品房指2022年12月20日(以购房发票日期为准,不含当日)前购买并签订购房合同的住宅类、非住宅类商品房(不含二手房)。

  二、补贴标准和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期间缴纳住宅类及非住宅类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办理流程:

  现场缴纳需提前预约取号,预约号当日有效。为避免人员拥堵,请按预约取号排队进场办理。

  1.办理地址: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契税集中征收区

  2.纳税人需携带本人银行卡(不支持信用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联系电话,用于办理补贴。同时,纳税人应携带有足够余额的银行卡用于缴纳契税,并结合本人不同情况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已婚:身份证(夫妻双方)、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3.契税缴纳现行适用税率如下:

  四、补贴资金发放

  在现场办理的,由税务部门征收契税时收齐补贴资料,并将有关信息和资料传递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纳税人不需要再去窗口申报补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收到材料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371-22205370补贴咨询电话:0371-24868116六、

  本通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通许县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通许县税务局

通许县财政局

  通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3日

THE END

TAG:契税  原件  通许县  户口本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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