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酉阳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3日13:00起,将酉阳自治县部分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一、临时管控区范围
(一)南腰界镇北起甘氏牙科店(红军街南路55号),南起佳佳超市(红军街南路77号),东起猫洞巷24号,西起红军街河堤的区域、南腰界镇龙溪村4组(家中及家门前公路)。
(二)渝湘高速板溪下道口核酸采样点、南腰界镇卫生院按重点监测管控,涉及环境全面终末消毒,涉及人员进行“三天三检”,做好健康监测。
二、管控措施
(一)实施临时管控,开展区域内核酸检测。前3天开展3次区域核酸检测(每日开展1次,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二)期间原则上居家,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做好个人防护。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临时管控区的,须完成“三天两检”、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由交通卡口查验后放行。确需进入临时管控区域的人员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登记。
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除管控区外其他各乡镇(街道)的其他密闭场所(KTV、网吧等)暂停经营,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扎实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习惯,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我县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