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张某某,男,60岁,现住宁乡市沙田乡石笋村,11月11日从外市自驾返宁,11月13日核酸检测(混检)阳性,11月14日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1日
9:29 乘私家车途经二广高速常德双桥坪服务区上洗手间
11:24 到达华常高速横市收费站出口,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采样
12:03 到达宁乡市黄材镇炭河煲仔饭店就餐
13:23 返回宁乡市沙田乡石笋村家中,未再外出
11月12日
居家未外出
11月13日
8:59 骑车至沙田乡石笋村村部进行核酸检测采样
9:30 骑车至石笋村邻居廖某家串门
9:34 骑车至石笋村邻居张某家玩牌
16:00 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14日
13:00 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宁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宁防疫要求。外省入宁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宁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宁,在第一入宁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宁第3天再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宁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11月14日宁乡市在外市返宁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