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嵊州市浦口街道有关区域全员核酸要求如下:
一、采样时间
1.采样日期:11月9日—11月10日
2.采样时间:
企业:14:30—16:30
村社小区:16:00—19:00
二、采样对象
1.应参加检测对象:区域内(东至104国道,南至甬金高速,西至普田大道以及西侧花园村,北至兴盛街)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来嵊临时旅居人员等)。
2.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人员: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或从事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人员(需及时向村社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正在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人员,既往6个月内感染过新冠病毒的人员,仍按相关规定和途径进行检测;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人员(需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就诊并检测)。
三、采样方式
各采样点均采用10:1混采。
四、采样地点
五、工作要求
1.确保全员覆盖。各村社企要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网格化管理,摸清应检人员底数,重点关注长期未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的人员、近期省外来嵊返嵊人员以及流动人口、租住、留(寄)等人员,做好组织动员,确保全员覆盖、不少一户、不漏一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采样、检测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核酸采样人员由浦口卫生院医疗机构人员为主,人员不足的由医共体总院支援。
2.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微信群、短信等多种形式,充分做好辖区人员的公告,省外返嵊来嵊人员要精准提醒到位,做到人人知晓、主动配合,并确保社会面安全、平稳。
3.规范采送检报。各村社企要规范采样点设置、运行和管理工作,加强现场组织引导,避免人群聚集。严格落实采样点感染防控各项要求,加强现场督查,确保采样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确保市民在参加核酸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不聚集、不交谈,主动扫场所码,接受验码、测温和行程码查看;保持前后安全距离,避免聚集导致交叉感染;落实样本保存措施,加强样本转运车辆配备,各采样点至少1小时转运一次;加强协调,规范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样本送市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基地,联系电话:13362598389,18069620709。全员核酸检测的样本“采送检报”时间应控制在8小时以内。同时,对于重点人员、卡口“落地检”样本等有“优先等级”标注的样本仍应落实优先检测。
4.强化数据比对。落实专人负责“浙江省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平台”管理及数据统计维护,做好点位信息维护和数据信息的统计、报送。核酸检测过程中,由各村社企对检测人员与人员底数进行比对,对未进行检测的人员进行动员,确保不漏一人。对外出人员采取短信提醒等形式通知,并告知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落实。
5.加强物资保障。本轮全员检测,街道发放一轮一次性使用的核酸采样医疗物资;各村社企要做好相关物资储备、管理和发放工作。
6.落实责任追究。如因此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落实不到位、人员漏检等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予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