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关于增加疫情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11月18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导则(试行)》(渝肺炎组疫发〔2022〕120 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1月18日3时起,在辖区内增加高风险区31个,调整高风险区4个。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一)增加点位
1.北温泉街道:金刚村堆石小组、电力小区7单元;
2.龙凤桥街道:龙凤一村202号3单元、群兴村严家坡组16号、群兴村严家坡组19号、重庆市吉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龙凤一村289号附4号临;
3.蔡家岗街道:嘉皇小区10栋;
4.朝阳街道:文星湾1号附5号;
5.天生街道:碚峡路345号富民小区4单元、嘉陵村129号1栋3单元、梨园村80号、人民村11号1单元;
6.童家溪镇:同兴村桐油组,同兴村龙坪组,同兴村大土组,同兴村黄桷树组,同兴村草房组,同兴村槽房组,同兴村学堂组,同兴村沙坝组,同兴村大石组,同兴村七龙组,同兴村天台组,同兴村刘家坡组,同兴村黄角组,同兴村水井组,同兴村水口组26号、46号、57号、60号、60号附1号、附60号、69号,同兴南路63号、同兴北路24号、同兴北路40号、42号,同兴北路124号水天花园公寓楼,建设村桂花湾组1号、附1号、16、17、18号。
(二)调整点位
童家溪镇:同兴村垭口组(原为同兴村垭口组3号、46号)、同兴村老房子组(原为同兴村老房组22号、24号附1号、27号附1号),同兴村佘家河组1号附1号、1号附2号、2号附1号、3号附1号、62号附2号、71号(原为佘家河组2号附1号),同兴村摇钱树组61号、77号附1号、78号、78号附1号、204号(原为同兴村摇钱组61号、77号附1号、78号、78号附1号)。
二、防控措施
1.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村)审核同意并协调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3.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4.实施封控管理后,所有人员按第1、2、3、5天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期间出现阳性感染者后,重新按上述频次进行核酸检测。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未尽事宜,以北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北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