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2年度第七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启动通告
洛涧政通〔2022〕11号
根据涧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辛店街道太后庄社区集体土地20.6535公顷,其中农用地14.4206公顷(耕地13.907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77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352公顷),未利用地6.2329公顷,作为洛阳市2022年度第七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太后庄社区用地;西至太后庄社区用地;南至太后庄社区用地;北至太后庄社区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住宅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辛店街道太后庄社区集体土地20.6535公顷,其中农用地14.4206公顷(耕地13.907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77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352公顷),未利用地6.2329公顷。
涧西区政府拟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涧西分局、信访局、住建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和辛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区政府拟召集区发改委、信访局、财政局和相关街道等单位,以及拟被征地社区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