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通知
尊敬的广大患者及家属:
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变化和大连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突发疫情,降低社会传播风险,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防治和诊疗服务,大连市皮肤病医院诊疗工作最新调整安排如下:
1.当日就诊患者请提前关注“大连市皮肤病医院”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入院诊疗前请提供:
①辽事通健康码、国务院行程卡
②本人门诊预约挂号手机凭证
③患者本人身份证(携陪护者需出示陪护身份证)
同时配合预检分诊工作人员扫“机构码”,完成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相关信息登记。
2.大连市域外来(返)连不足14天的患者及陪同人员,需提供返连前后2次核酸检测报告,若无返连前核酸报告,则需提供返连后间隔24小时2次核酸检测报告。
3.最近14天内无大连市域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门诊。
非急危重症患者建议暂缓到医院就诊。
4.以下人员暂时无法入院诊疗,建议到有发热门诊的综合医院皮肤科就诊(急危重症除外):
①体温超过37.3度、近14天有咳嗽咳痰咽痛等呼吸道症状、鼻塞流涕、肌痛乏力、结膜炎、腹泻腹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
②近21天内有过大连市金普新区三十里堡、石河街道、吉林省等其它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关注地区旅居史人员(以上地区根据疫情实时情况变化);
③境外入境不足28天人员;
④新冠肺炎既往患者及隔离管控人员;
⑤冷链及相关行业人员、新冠感染高风险人群及其共同居住者。
5.皮肤科专家门诊每日采取限号管理,全部采取网络预约方式挂号,不接受现场挂号。皮肤科普通门诊暂停诊疗服务。
6.美容皮肤科、中医美容科、美容外科、中医外治科暂停门诊诊疗服务。
7.微信或医保预约诊疗患者建议于就诊时段前30分钟到院,避免因等候时间过长导致聚集。非必要不陪诊,老人、儿童、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限陪护1名。
8.入院诊疗患者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遵守“一医一室一患”诊疗秩序,候诊期间一米线间隔就坐,避免二次聚集。
9.建议患者关注“大连市皮肤病医院”微信公众号,使用诊间结算或移动支付等方式缴费,以避免窗口聚集排队。
如有任何最新调整,我们将第一时间发布就诊信息,请您就诊前及时关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最新信息,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