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图书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书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核销。
2.图书消费券使用范围:领取嘉祥县图书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在嘉祥县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嘉祥县图书消费券惠民活动参与核销书店名单》的范围内用券消费。
3.中国银联将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券持有者的消费习惯、所处位置等信息,向用户推荐适宜的书店商家。
4.用户参与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
5.消费券可在商家优惠基础上叠加使用。
6.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7.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8.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还,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9.用户需在济宁市本地方可领取、核销消费券,请保证云闪付APP更新至最新的9.0版本。用户领取、核销消费券时均需打开手机GPS定位,并将云闪付左上角地域设置为济宁市。
图书消费券使用名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