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跨境电商综合税?综合税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收取对象又是谁?你知道吗?
个人交易税额规定根据海关总署规定,将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征收,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在限值以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者取消免税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度的70%征收。
根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个人单笔交易限值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
从2018年5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将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将从11%降至10%。下面是跨境电商综合税计算公式: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消费税+增值税)*70%
关税=申报价值*关税税率,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暂行关税税率为0%,因此关税为0(根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个人单笔交易限值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
消费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完税价格+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这里大家先要了解完税价格的概念,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
这里的重点在于完税价格是海关估算的,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还有不可分割这个概念。如果所购商品不能提供有效地价格凭证就需要按海关完税来计算缴税,完税价格是6000元,且不可分割,例如电脑,此时就按照一般贸易征税;但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商品,例如两部3000元的手机,此时就可以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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