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柱县1例省外入黔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2022年11月21日,天柱县发现1名省外入黔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接到报告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部署,果断采取处置措施。目前,流调溯源、核酸筛查、隔离观察、环境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
确诊病例1,男,24岁,省外入黔人员。
11月21日4时37分天柱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显示结果异常,经天柱县人民医院复核结果为阳性。立即闭环转运至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下坝院区)集中隔离治疗。11月21日经省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该名感染者11月19日20时28分乘坐火车(Z1次列车)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发,11月20日8时10分到达长沙站,12时8分从长沙南站乘坐高铁(G1421次列车),14时36分到达高铁三穗站,在三穗高铁站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15时10分乘坐客运车,16时30分左右到达天柱县汽车站,在汽车站核酸采集点采集核酸,后乘坐网约车入住天柱县鑫福宾馆,11月21日凌晨落实管控。主要活动轨迹涉及:高铁三穗站核酸采集点、天柱县汽车站核酸采集点、天柱县鑫福宾馆。
请11月20日以来与上述阳性感染者行程出现交集的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为落实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群众持续关注官方消息,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做好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配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防护措施,出入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场所码,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黔东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1月21日
(以上内容由贵州省卫健委发布于2022年11月21日,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