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杨某某,女,46岁,11月20日从外省入长。11月22日核酸检测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0日
5:04,从外省自驾到达雨花区李家塘高速路口,进行落地核酸检测(阴性)。
5:20,到达雨花区跳马镇家中,后未外出。
11月21日-22日
居家隔离未外出。
11月23日
9:0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
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外省入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3天3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在第一入长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长第5天再次核酸检测,在第5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西藏全域,新疆全域,内蒙古全域,甘肃全域,广东广州、佛山、深圳、汕头、清远、东莞、揭阳、湛江、阳江、茂名、肇庆、珠海,湖北武汉、黄冈,河北石家庄,河南郑州、南阳、平顶山、漯河等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长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长沙雨花区在外省入长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