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6时起,对全区社会面防控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防控措施
(一)具体点位(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按程序调整并公布)。
万东镇:1. 西城花园小区4栋(自2022年11月22日23时起);2. 塔山社区:翠屏路14号附3号(自2022年11月23日6时起);翠屏路16号附5号三单元、翠屏路16号附3号一单元(自2022年11月24日20时起)、翠屏路14号附4号四单元(自2022年11月24日20时起);3. 盛世华城小区14栋(自2022年11月24日6时起);4. 渝南明珠21栋(自2022年11月24日23时起)。
黑山镇:紫薇4路14栋(自2022年11月22日6时起)。
(二)防控措施。
1. 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 高风险区内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3. 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4. 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
5. 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6. 后续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二、点上防控措施
(一)重点点位(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按程序调整并公布)。
万东镇塔山社区:翠屏路14号附2、3、4、5、6号和翠屏路16号附2、3、4、5号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区域。
(二)防控措施。
1. 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进行“3天3检”,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2. 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区域内除民生保供类市场主体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4. 后续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5. 潜在传播风险消除后,按面上防控措施执行。
三、面上防控措施
全区除高风险区及重点点位以外的区域实施面上防控。
1. 继续执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1月1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各项措施。
2. 全区居民非必要不离开万盛,不前往重庆中心城区及其他涉疫地区。在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的人员非必要不来区返区,确因急病就医、重病探望等特殊情况的来区返区人员,需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镇街报批,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3. 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行“一企一策”防控措施,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落实闭环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企业有序组织生产和项目建设。
4. 后续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对存在潜在传播风险的区域按点上防控措施执行。
请广大市民及时通过官方媒体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防控政策,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违反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
未尽事宜,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