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湾区和经开区暂停办理人力社保业务的公告
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参保单位、办事群众:
为落实“温州湾新区”机构改革精神,做好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社保业务和数据平移、融合到龙湾区的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决定于2022年11月28日18时起暂停办理温州市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类人力社保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影响的业务渠道
1.线下渠道:温州市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办事大厅、社银合作网点、自助机等。
2.线上渠道: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全国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一件事”服务平台等。
二、受影响的业务
温州市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各类人力社保业务办理(参保证明打印和社保查询服务除外)。
温州市本级、鹿城区、瓯海区各类人力社保业务办理不受影响(需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办的除外)。
三、业务暂停办理时间
2022年11月28日18时起暂停,12月1日0时恢复。
四、温馨提醒
1.业务暂停办理时间,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参保单位可将参保职工名单发送电子邮箱lw85987010@163.com备案,备案后,工伤保险待遇从次日起生效至12月10日为止(已备案职工需在12月1至10日期间及时补办参保手续)。
2.业务暂停办理时间,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社保办事大厅、社银合作网点等线下窗口,仍正常收件。
3.龙湾区和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11月发放的失业补助金、物价补贴等待遇的时间提前到18日,12月起恢复至原发放时间即每月25日。
4.请合理安排时间,避开业务暂停办理时间,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可致电:12345(政务服务热线),85987010(龙湾区社保),85980260(龙湾区就业失业)。
特此公告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