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风险区是如何划定和管理的?
11月19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下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北京市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高风险区所在街乡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所在城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高风险区解除后,街乡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低风险区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是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二是做好人员协查管控。收到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协查信息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闭环。
三是加强交通管控。低风险区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跨市流动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加强火车站、机场、公路、水路等出入区域交通关口管控,做好测温、查证、验码等工作。
四是开展核酸检测。根据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人员协查管理情况,科学确定低风险区内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等。开展核酸检测时,就近就便设置采样点,并由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加强现场组织管理,有序开展,避免聚集,并督促做好个人防护。
五是实施健康宣教。引导低风险区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主动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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