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淮安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材料
(一)年满16周岁公民:申请人须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及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拓展内容】
试点全面推开后,将与我省现有的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省内通办”,以及换、补领“跨省通办”业务形成补充。在试点基础上,自2021年12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将全面实行“跨省通办”政策,届时我省所有派出所户籍窗口、户政办理大厅将全面受理长三角区域身份证异地首次申领和全国身份证“跨省通办”换、补领业务,切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