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李某军,女,59岁,岳阳县长湖乡长湖村邓宗片人,系京港澳高速巴陵服务区工作人员。11月27日核酸检测初筛结果阳性,28日经复核结果为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治疗。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5日
06:30从京港澳高速巴陵服务区下班骑摩托车回长湖乡长湖村家中休息,上午未外出;
13:00午饭后与弟媳骑摩托车到新墙镇逛街,出入多个店铺;
18:05到京港澳高速巴陵服务区上班。
11月26日
06:30从京港澳高速巴陵服务区下班骑摩托车回长湖乡长湖村家中休息,一直未外出;
18:07到京港澳高速巴陵服务区上班。
11月27日
09:00从京港澳高速巴陵服务区下班骑摩托车回长湖乡长湖村邓宗片家中休息,一直未外出;
17:00 步行到达京港澳高速巴陵服务区待班;
22:20核酸混检(10混1)结果显示异常,在京港澳高速巴陵服务区就地隔离。
11月28日
09:0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14:00 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岳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落实入县防疫要求。严格落实“入县即检”防疫措施。所有外省来(返)县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上主动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县。抵县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须每天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县后不满5天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严格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要求频次查验核酸。
3.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岳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
原文链接>>>我县在重点人群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