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黄某兰,女,45岁,与黄某辉为夫妻关系。
感染者2:黄某辉,男,42岁,与黄某兰为夫妻关系。
2人11月28日从广州抵郴后,闭环转运至隔离场所,30日下午核酸检测初检阳性,当晚经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感染者黄某兰、黄某辉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8日
13:00 从广州市搭乘地铁14号线转2号线前往广州南站。
14:40 抵达广州南站。
15:38 从广州南站乘坐G1306次列车(黄某兰07车01D号;黄某辉07车01F号)返郴。
16:55 抵达郴州西站,进入外省通道等候闭环转运。
17:27 乘坐闭环转运专车前往隔离场所。
19:05 抵达隔离场所。
感染者3:陈某莲,女,57岁。11月28日从广州抵郴后,闭环转运至隔离场所,30日下午核酸检测初检阳性,当晚经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感染者陈某莲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8日
12:00 从广州市海珠区龙岗街乘坐顺风车(滴滴打车)前往广州南站。
13:48 抵达广州南站。
15:38 从广州南站乘坐G1306次列车(04车10A号)返郴。
16:55 抵达郴州西站,在出站口上厕所后,进入外省通道等候闭环转运。
17:27 乘坐闭环转运专车前往隔离场所。
19:05 抵达隔离场所。
感染者4:邓某才,男,18岁。11月28日从甘肃省庆阳市抵郴后,闭环转运至隔离场所,30日下午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晚经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感染者邓某才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7日
09:30 从甘肃省庆阳市温泉镇陇东学院搭乘校车前往庆阳火车站。
10:00 抵达庆阳站。
10:41 从庆阳站乘坐D3506次列车(08车05C号)前往西安。
11:54 抵达西安北站。
12:30 从西安北站搭乘地铁4号线前往西安站。
12:50 抵达西安站。
16:40 从西安站换乘Z94次列车(14车02中铺)前往郑州。
22:46 抵达郑州站。
23:56 从郑州站换乘Z501次列车(12车06中铺)返郴。
11月28日
11:40 抵达郴州站,等候闭环转运。
13:00 从郴州站搭乘转运救护车前往郴州西站。
13:30 抵达达郴州西站,转乘闭环转运专车前往隔离场所。
14:25 抵达隔离场所。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永兴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552217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主动报备行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目的地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咨询服务点、国省道第一入郴点现场报备。
2.完成核酸检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需持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郴,抵郴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五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落实健康管理。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抵郴后不满5天的,严禁外出,拒绝探访。确需外出的,经所在社区批准后,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4.规范社会活动。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密闭空间、室外人群密集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聚集性活动时,以及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配合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查验、提醒。
5.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因疫情防控需要接受流行病学调查的,应主动配合、如实报告,不得拒绝或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等涉疫信息。
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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