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范围
全区所有小区(村、社区)。
二、创建标准
“无疫小区(村、社区)”是指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健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辖区环境清洁消毒规范,辖区健康服务保障有力,个人健康主体责任落实,自觉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新风尚,疫情防控宣传氛围浓厚,且连续14天无新增阳性感染者的小区(村、社区)。具体标准如下:
(一)疫情病例保持清零状态。创建辖区连续14天无新增阳性感染者,既往阳性感染者、密接人员已全部转运至定点医院(方舱)或集中隔离点,既往阳性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动场所已完成规范的终末消毒并进行相关评估。
(二)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健全。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健全小区(村、社区)疫情防控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小区(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架构齐全,有疫情防控总体方案和全员核酸检测等专项工作方案。小区(村、社区)防控工作队伍健全,设有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动员志愿者、下沉干部等群体普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落细本区最新版防控方案,动态更新小区(村、社区)人口、特殊人群等基础信息台账。按照防控要求落实卡口值守,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落实测温、扫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记等管理措施,禁止人员聚集。设有快递、外卖配送寄存点,严格实行无接触配送。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和居家隔离观察、健康监测工作。强化网格化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四)辖区环境清洁消毒规范。清洁消毒符合规范要求,合理安排厢式电梯(楼道)、公共厕所、快递柜、垃圾桶站、健身器材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消杀频次。其它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设置规范,按照分类处置要求,做到分类转运、“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五)辖区健康服务保障有力。及时掌握居家隔离观察村(居)民发热等健康状态和心理动态,对出现焦虑、恐惧等情绪的,及时组织专业力量干预,并安排24小时值班电话。全面掌握小区(村、社区)内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及患病就医等重点人群情况,及时满足生活和就医需求。小区(村、社区)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后勤保障到位,防护、消毒等防疫物资按需储备、数量充足。
(六)个人健康主体责任落实。引导市民落实个人健康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要求,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主动报告个人涉疫事项,认真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勤洗手、戴口罩,室内公共场所、封闭场所和室外人员密集场所口罩佩戴率达到100%,保持社交安全距离。
(七)疫情防控宣传氛围浓厚。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防控政策宣传,普及防疫知识,引导群众关注“南川发布”“文明南川”微信公众号等权威信息发布平台,把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到家入户。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转发任何未经权威机构认证的疫情信息,自觉抵制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市民树立健康理念、养成健康习惯、增强身体素质。
(八)精神文明建设新风弘扬。针对性组织好志愿服务和文明劝导,引导群众少外出、少流动、少活动、少聚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见面拱手不握手,打喷嚏时捂口鼻,养成常开窗、多通风、勤洗手、多消毒、公筷公勺和分餐制等良好习惯。广泛发出倡议,引导人们文明有礼、相互体谅、相互包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丧事简办、婚事缓办、宴会不办”要求,不举办、不参加宴席活动,确需举办或参加丧事活动的,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创建流程
成立区“无疫小区(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文明办,具体负责牵头统筹实施、组织相关部门评审、强化动态管理等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指导物业小区的创建工作,乡镇(街道)负责督促指导辖区村(社区)和非物业小区的创建工作。
(一)申报。鼓励全区范围内的行政村(社区)、小区积极参加“无疫小区(村、社区)”创建活动,符合条件的可随时自主申报创建,如实填写《南川区无疫小区(村、社区)创建申报表》,村(社区)和非物业小区将书面材料送所在的乡镇(街道)审核,物业小区将书面材料送区住房城乡建委审核。
(二)推荐。区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街道)在收到书面申报材料2日内,经实地核查出具推荐意见,审核不通过的,应及时将原因告知申报村(社区)或小区负责人,经整改后符合要求的,可再次申报。对审核通过的,及时向区无疫小区(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
(三)评审。区无疫小区(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评定工作,在收到书面申报材料后进行汇总梳理,组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评审会,对申报单位进行投票表决,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区领导同意后,确定拟命名“无疫小区(村、社区)”。
(四)命名。对拟命名“无疫小区(村、社区)”名单,在区级新闻媒体、“南川发布”“文明南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为“南川区无疫小区(村、社区)”,下发命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