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关于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沭疫指〔2022〕35号)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零时起,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域范围内恢复有序流动。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倡导“非必要不来沭,非必要不离沭”。
二、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可恢复线下教学(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各类校外培训、托管、托育机构可恢复线下服务。倡导各大中专院校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各类餐饮场所可恢复堂食。景区景点、电影院、健身房、台球厅等文体娱乐场所有序开放。
四、县内长途汽车客运、出租车(含网约车)和公交线路等各类公共交通恢复常态化运营。
五、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公共交通等管理单位对进入场所人员要“测体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进入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的还需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所有市外来(返)沭人员,要提前通过“宿康宝”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和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来(返)沭人员,按规定落实闭环管理和核酸检测要求;7日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其他省外来(返)沭人员,落实“落地检”和“3天3检”,做到不聚餐、不聚集、不前往人员密集或室内密闭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省内外市来(返)沭人员,倡导在抵达我县12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七、广大居民要进一步强化个人防护意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倡导非必要不聚集。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个人和市场主体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沭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