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如发现与已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0591-83445666。
附主要轨迹:
朱某某,男,57岁,现住址:仓山区盖山镇红农社区潘宅67号-2,职业:泥水工。
3月13日,9:40,从泉州丰泽渌美乘坐G1688次动车返仓,在动车上除进食外均佩戴口罩。10:52,到达福州火车南站,后乘坐出租车到租住地,到家后下楼在路口沙县小吃店就餐,随后返回家中,当天未再出门。
3月14日,9:00,骑电动车到福州市第二医院接种疫苗,期间均佩戴口罩。12:26,于租住处附近的兴旺超市购物,滞留约5分钟,随后返回住处未出门。
3月15日,10:15,到租住处附近巫氏客家肠粉店就餐,10分钟后返回租住处,未再外出。
3月16日,8:00,骑电动车到福州阳岐路艾迪康医学检验所核酸采样点采样。11:00,骑电动车返回租住处,期间佩戴口罩。
3月16日,16:00,陪同朋友再次前往福州阳岐路艾迪康医学检验所采样点采样。17:00,自行返回租住处,返回后无外出,期间均佩戴口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