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公告
为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高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高淳区卫健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35名,驻村护士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大学生村医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驻村护士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淳户籍(含原籍,以身份证、户籍本为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有关要求
招聘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的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的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组宣科(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号高淳区卫健委3楼组宣科)。
(2)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1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
报名者需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两张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核
高淳区卫健委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1月2日—11月4日,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5日,9:00-11:30。
招聘单位处理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5日,9:00-17:00。
3、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核即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到高淳区卫健委组宣科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按目前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时间和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要求为主。
笔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弃考者成绩按零分计算。
(三)体检与考察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高淳区卫健委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由高淳区卫健委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方案另行制定)。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
不服从分配或发出聘用通知起10日内未到指定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经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笔试分数相同,组织加试),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保、公积金。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高淳区卫健委组宣科:025-57311012
(二)招聘监督电话
高淳区卫健委:025-57311009
附件1:南京市高淳区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岗位信息表
附件2: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