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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家庭户籍人口4人及以下用户
第一档年用气量由300(含)立方米以内调整为400(含)立方米以内;
第二档年用气量由300-600(含)立方米调整为400-1000(含)立方米;
第三档年用气量由60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1000立方米以上。
(二)对家庭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用户
每增加1人,每户一、二档阶梯气量上限分别增加100立方米、200立方米。新申请用户凭户口簿(本)、居住证或所处街道(居委会、派出所)证明,经扬州中燃确认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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