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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1-06 10:13:19
The Beginning

  关于对《吴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自《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以来,吴中区近年来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明显减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卓有成效。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通过实地勘察,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所涉镇(街道、区)的意见,拟新增部分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根据相关规定,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吴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本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结合吴中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扩大吴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将具体禁放区域通告如下:

  原禁放区域:

  长桥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越溪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城南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太湖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金庭镇全域。

  新增禁放区域:

  木渎镇管辖全域,胥口镇管辖全域,郭巷街道管辖全域,香山街道管辖全域,横泾街道管辖全域(苏州市殡仪馆院墙外北侧停车场除外)。

  附件:吴中区禁放区范围调整示意图

  现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自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1月6日止(共3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征求意见期间与吴中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滨溪路9号(邮编:215104);联系电话:0512-66052472,66059901;电子邮件:sthjj.dqk@szwz.gov.cn。

  附件1

  吴中区禁放区范围调整示意图:

  

  原禁放区域:

  黑色线区域为原禁放区域,包括长桥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越溪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城南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太湖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金庭镇全域。

  新增禁放区域:

  蓝色线区域为本次拟扩大禁放区域,包括木渎镇管辖全域,胥口镇管辖全域,郭巷街道管辖全域,香山街道管辖全域,横泾街道管辖全域(苏州市殡仪馆院墙外北侧停车场除外)。

THE END

TAG:吴中  区域  烟花爆竹  苏州市  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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