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出台关于促进年货、餐饮消费的政策措施
一、开展“2023惠购宁阳”年货券促消费措施
1、发放政府消费券。消费券总额为400万元。本次投放的年货券包括商超券、家电券两个券种。商超券设置5元券、20元券、80元券三种面额,家电券设置100元券一种面额。商超券消费满50元可以核销一张5元券,满100元可以核销一张20元券,满300元可以核销一张80元券,三种商超券可以叠加使用。家电券单件单品满1000元可以核销一张100元券,家电券使用最高不超过5张。商超消费券适用于米面粮油、生鲜制品、蛋、奶、食品、百货、服装鞋帽等年货商品。家电消费券适用于手机、笔记本、洗衣机、冰箱、空调、电视、小家电等电子类商品。
2、鼓励开展对消费者优惠让利活动。开展促消费活动期间,参加活动的限上商超、家电等企业要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对消费者满减、折扣等优惠让利活动。
二、促进餐饮消费措施
1、发放政府餐饮消费券。消费券总额为200万元。分为60元券、210元券两种。消费额满300元可以核销一张60元券,满1000元可以核销一张210元券,两种消费券可以叠加使用。
2、支持餐饮业发展。2023年一季度限额以上餐饮企业、个体户销售额同期增长10%以上的,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同期增长20%以上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三、“2023惠购宁阳”年货券促消费活动开展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2月28日。对餐饮消费者进行补贴活动开展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3月31日。活动结束后不再执行本文件政策。
四、本政策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1、“2023惠购宁阳”年货券促消费活动、促餐饮消费活动限上企业名单
3、促进餐饮消费方案
宁阳县商务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