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桥梁学校拆迁征收公告(附拆迁范围)
一、项目名称
汉阳区桥梁学校片旧城改建项目
二、项目征收范围
本项目位于鹦鹉大道与桥机一路交汇处。
三、项目调查概况
本项目征收总户数约为631户,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公有住宅房屋的,补偿方式由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
(一)货币补偿方式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货币补偿费,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他相应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2、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房屋征收部门暂提供以下团购商品房供其自行选购。
国博新城D10地块商品房:位于汉阳区新五里地区,交付标准为毛坯,均价为 12300 元/平方米,系现房。
纽宾凯K3地块商品房:位于汉阳区汉阳大道与永丰路交汇处西北侧,交付标准为毛坯,均价为 16846 元/平方米,系现房。
广电兰亭盛荟商品房:位于汉阳区东临江堤中路,西接连通港路,北面为四新北路,南侧为四新大道,系现房,交付标准为精装修,均价约 15000元/平方米(含装修费约 2500元/平方米)。申请购买该团购商品房的,根据选定的房屋建筑面积给予2000元/平方米的装修专项补助。
其他: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收工作实际需要提供的其他房源。
选择购买团购商品房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本着先签约先受益的原则,按照签约时间顺序选房。
(二)产权调换方式
1、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以下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他相应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2、产权调换住宅房源基本情况:
汉江苑三期限价商品房:位于汉阳区琴台大道原汉阳一砖厂,交付标准为毛坯,均价约4800元/平方米,系现房。
黄金花园限价商品房:位于汉阳区百威路11号,交付标准为毛坯,均价约5163元/平方米,系现房。
保和汉水湾限价商品房:位于汉阳区永丰街办事处琴台大道仙女山公交站处,交付标准为毛坯,均价约5254元/平方米,系现房。
其他: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收工作实际需要可提供的其他房源。
3、产权调换非住宅房源基本情况:
琴台天地商业办公:位于汉阳区琴台大道雨淋山庄东侧约60米处,交付标准为毛坏,均价约12162元/平方米,系期房,预计交房时间:2023年4月30日。选择该产权调换房屋,同等面积产权调换房屋价值高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对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房屋相同建筑面积的部分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以最终评估结果为准,原则上不高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
其他: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收工作实际需要可提供的其他非住宅房源。
4、选房原则
本着先签约搬迁先受益的原则,按被征收人签约并完成搬迁的时间顺序,按照就近靠档、一户一套的原则选择产权调换住宅房源。
(三)征收直管、自管公有房屋补偿
1、征收公有住宅房屋,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获得征收补偿,补偿方式由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符合房改条件的,应当先进行房改,房屋征收部门对房改后的所有权人进行征收补偿,并与所有权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不符合房改条件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如下:
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给予公有房屋承租人被征收房屋价值 90%的补偿,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 10%的补偿。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被征收人与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继续保持租赁关系。
2、征收公有非住宅房屋: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被征收人与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继续保持租赁关系。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给予公有房屋承租人被征收房屋价值70%的补偿,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 30%的补偿。
3、房管部门依法托管、代管或者经房管部门决定带户发还给产权人的落私产、文革产,且该房屋已作为直管公房或者自管公房出租的,对房屋所有权人按被征收房屋价值100%给予补偿,对住宅房屋承租人按被征收房屋价值 90%给予补偿,对非住宅房屋承租人按被征收房屋价值 70%给予补偿。
>>点击查看:桥梁学校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pdf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