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灯管、废电池、废药品、废温度计、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废油漆及其包装物等;
金属类:废油漆桶、废电池(含汞、镍氢、镍镉电池)等
药品类:过期药品、X光片、废膏药、杀虫剂、消毒剂、过期口服液、针管等
日用品类:废灯管、废电池、废物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胶片相纸、染发剂壳、废杀虫剂、废消毒剂、废旧笔芯、指甲油、用过的创可贴、医用手套、荧光笔等
为规范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标准要求,市城市管理委制定印发了《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明确了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四分类”标准,分别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厨余垃圾投放容器一般采用绿色;可回收物投放容器一般采用蓝色;有害垃圾投放容器一般采用红色;其他垃圾投放容器一般采用黑色,利于市民知晓垃圾分类,提高分类垃圾辨识度。
(图源:天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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