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佛山三水区公租房属于哪个政府部门负责?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区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管理工作。
各镇(街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审核、分配和管理工作。
公共租赁住房来源包括:
1、政府投资建设、购买、租赁或者依法收回、回购、没收的住房;
2、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3、“三旧”改造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4、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经区政府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后,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5、各类投资主体在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建设及升级改造中,集中配套建设的职工公寓和集体宿舍;
6、企业或其他组织与政府约定建设的住房;
7、村镇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兴建的租赁住房;
8、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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